我爸1990年参加工作,工种为井下采矿工人,为协议临时工,未签合同,单位未缴费养老保险,直到1997年转为正式合同工,单位开始缴费养老,至2002年企业破产倒闭,在2010年个人补缴90-97年的养老,正常受理通过,2019年9月,年龄55岁,以井下特殊工种申请提前退休,申请资料提交至县级社保部门审核未通过,退档理由:工龄未达到九年以上,个人补缴的养老可以生效,但不能算为工龄,查档案实际工龄4.5年,疑问:1.个人补缴的养老既然可以生效,为什么不能算工龄,实际也一直在这家企业工作直到倒闭,90-02年的工